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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学院党政联席会制度          发布时间:2010-10-23    

新闻出版学院党政联席会制度

2010.11.22

 

为保证学院党政共同负责制和学院领导班子集体议事的顺利进行,发挥学院领导班子的集体领导作用,促进学院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及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及时调度、安排、研究、处理重大问题,及时交流和沟通思想,统一行动,提高工作效率,按照学校印院党发〔200942号《关于印发北京印刷学院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安排

1.会议时间:每周召开一次,原则上确定为周一上午9-12点。特殊情况,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2.参会人员:原则上为学院党政领导,综办主任列席会议。根据会议的内容,如有必要可以邀请党务秘书、系主任、团总支书记等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3.会议召开:会议由书记或院长主持,必须在全体人员到会的情况下方能召开。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必须超过2/3,议定事项方为有效。因故不能参加的人员,必须提前向主持人请假,并在会前提出意见和建议,主持人负责会后向其通报有关会议情况和决议。

4.会议由综办主任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二、议题确定

1.会议议题由书记与院长研究确定。其他会议成员需要提交会议讨论的问题,可以事先向书记或院长提出,由书记与院长协商后确定。未经书记和院长会前审定的议题,一般不列入党政联席会议议程(突发事件除外)。

2.确定的议题及需要讨论的材料,原则上要提前12天通知参加会议人员,以便提前做好议事准备。会前参会成员要充分调研,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3.议事的范围为:

1)贯彻中央和上级精神的实施措施;

2)研究制定学院长远规划;研究制定学院学期和年度工作计划,审定学期和年度工作总结;

3)研究解决学院课程建设、专业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及实训基地建设、师资队伍建设以及教学科研等方面的重要问题;

4)研究讨论教研室设置、人事调整、管理与考核、干部选用等方面的主要问题;

5)研究讨论进修、职称评定、考核与奖惩、单位经费使用、创收分配等方面的重要问题;

6)研究讨论招生计划、就业指导、学生管理等方面的重要问题;

7)研究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谐学院建设、领导班子建设等方面的重要问题;

8)研究对突发重大事件的处理及其它需要会议研究决定的重要问题。

 

三、议事程序

1.一事一议,提议人做出必要说明后,其他成员应该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

2.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会议决定,并得到到会半数人员通过,方为有效。

3.意见基本一致时,可以口头表决;分歧较大时,可以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当场宣布结果。

4.对分歧较大的重大问题,经过协商,可以采取暂缓决定,待进一步论证、充分协商后再开会讨论决定;或召开扩大范围的专题会议讨论决定;或向上级组织和领导报告,请求裁决等方式解决。

 

四、会议纪律要求

1.学院重大问题,必须经过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人不得擅自决定重大问题。

2.凡经过本会议讨论通过的决议,任何人无权更改。确因情况变化,需要更改时,必须重新开会讨论决定。

3.对通过的决议持不同意见者,可以保留意见或向上级组织反映问题,但在本级或上级组织未做出更改之前,必须无条件执行,并不得在群众中随意发表消极观点。

4.会议通过的决议,必要时由主持人向学校报告,或向全院师生传达。

5.会议有关保密的问题,以及涉及到对当事人看法和决定的形成过程,决不允许外传,违者将向学校纪委报告,请求追究责任。

6.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按照校《北京印刷学院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暂行规定》文件的要求执行。

7、建立和保持民主、集中、坦诚、务实、简短、高效的健康会风。

 

五、本规定自20101122日起由党政联席会议议定并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