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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学院学生党员考核制度-2019年修订          发布时间:2019-05-05    

    为保证大学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新闻出版学院特制定学生党员考核制度如下:

(一)整体考核要求

1、考核结果以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级评定,作为各类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2、对在党员考核中最终成绩为不合格的正式党员给予通报批评,要求其找出差距,限期改正;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者,经支部会议讨论,劝其退党。在党员考核中最终成绩为不合格的预备党员,给予延长预备期处理。

3承担党支部重要工作以及表现特别突出的预备党员,虽不能在预备期内获评党员考核优秀,但其支部表现可作为其他评先评优的重要考量因素,并作为下一次党员考核优秀的重要指标。

(二)党建活动考勤

1、全校或全院重大党建活动,无故缺席者以及请假未经批准缺席者扣30分,取消党员考核优秀资格,并给予诫勉谈话以上处分。主动参与新闻出版先锋号梦想照亮清晨,并在作出重要贡献者,根据情况给予1-10分奖励。

   2、支部发展大会、转正大会参与情况:

A、无故缺席者以及请假未经批准缺席者扣30分,取消党员考核优秀资格,并给予诫勉谈话以上处分。

B、迟到、早退一次扣10分以上。
  3、支部组织相关党建活动参与情况:

  1. 迟到、早退一次各扣1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
      B.无故缺席一次扣3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
      C.积极组织,承担具体工作并获支部肯定的每次加3分。

   4、参加支部积极分子培养情况:

A.工作认真积极,每学期与积极分子谈话大于3次,并且评价好的可以加2分。

B.与积极分子接触少,每学期谈话少于两次,不能暗示完成填表任务的,每人次扣2分。

C.不承担积极分子培养任务的,此项以零分记。

5结对帮扶对象情况:

A.与帮扶对象积极联系,能够保证每学期辅导多次,帮扶效果明显的,给予5分以内奖励。

B.与帮扶对象联系较少,能够保证每学期帮扶效果不明显的,无积分奖励。

C.与帮扶对象基本无联系,给予5分以内扣分。

(三)党员的日常行为规范

1、认真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对于党员的违纪现象予以加重处理,在按照相关规定处理的同时,相应扣考评分。每学期根据任课老师的课堂管理反馈,根据情节,给予1-10分扣分。

2、党员应该注重自身影响,带头搞好个人及宿舍卫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所在宿舍的不良卫生情况被学校通报一次的,对相应党员给予1-10分扣分。

   (四)党员班级承诺考核

将党员承诺制落到实处,要求每学期初每位学生党员在主题班会上就本学期自己在各方面的工作计划进行明确承诺,包括对自身思想与专业学习方面、对班级同学的帮助方面、对班集体活动的组织与参与方面、在社会实践与志愿者活动方面、在参加党内活动方面等,进行明确、细致、可以考量的承诺,在当学期的期末班会上,就自己本学期承诺落实情况对全班同学进行答辩,班主任和班级同学对其答辩情况进行打分,分数所占比例分别为20%80%。要求团支书在班级工作手册上形成详细纸质记录,以备检查。第一次进行承诺与考核时,要求年级主任到场,给予严格要求与指导,以将此项承诺活动落实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