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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印刷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5-05-04    浏览次数:
 
 
北京印刷学院文件
 
 
印院发〔201449
  

北京印刷学院关于
进一步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
 
为了进一步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52号)和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京发〔200513),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班主任工作的重要意义
班主任是学校育人工作的重要力量,是班级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策划者和组织者,是学生学业发展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关系到校园和谐稳定。进一步加强班主任工作,是促进“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和“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有效措施,是学校育人工作“夯实基础、提高实效”的有力抓手,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保证,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校院两级要高度重视班主任的选拔、培养和使用,充分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发挥班主任在学生教育、管理、服务中的骨干作用。
二、明确班主任的工作职责和要求
(一)工作职责
1.负责班级思政教育,指导班级开展入学教育、毕业教育、主题教育、主题团日活动、推优入党等工作。
2.负责班级干部选拔,指导班委会、团支部开展班级建设工作。
3.负责班级日常管理,指导班委会开展综合测评、评奖评优、违纪学生处理、宿舍管理等工作。
4.负责课外活动组织,指导学生参加课外科技、文化、艺术、体育以及社会实践活动。
5.负责班级学风建设,指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业目的、学习态度和专业思想。
6.负责特殊学生帮扶,指导班委会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学业困难学生的辅导、心理问题学生的关爱。
7.负责学生就业辅导,指导学生做好学业规划和职业规划,做好学生毕业时的就业推荐。
(二)工作要求
每周至少与班长、团支书沟通一次,每月至少深入学生宿舍一次,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主题班会,每月至少抽查一次学生课堂学习情况,每学期至少进行一次班级综合表现讲评,每学期至少对每名学生进行一次深度辅导,每年至少与重点学生家长沟通一次。
三、做好班主任的选聘工作
(一)岗位设置。各二级学院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科学合理地设置班主任岗和聘期。每个自然班设置1个班主任岗,每个班主任最多带2个班级。聘期原则上为四年。
(二)选聘标准。各二级学院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标准,优先选聘专业老师和专职辅导员担任班主任。
(三)选聘程序。各二级学院负责本学院班主任的选聘工作,选聘结果报学生处备案。
四、做好班主任的培养工作
(一)岗前培训。学校每年对新选聘的班主任进行一次集中培训,做到“先培训后上岗”。
(二)专题培训。学校制定年度专题培训计划,定期对班主任进行培训,提高班主任的业务能力。
(三)经验交流。二级学院要定期召开班主任工作例会,总结交流班主任工作经验,提高班主任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工作研究。学校支持班主任开展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研究,每年给予一定经费资助,列入校级科研课题管理。
五、做好班主任的考核工作
(一)考核内容
班主任工作考核内容包括两个方面:班级管理过程考核和班级工作实绩考核。
(二)考核原则
1.坚持工作业绩与学生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发挥学生在班主任考核工作中的作用。
2.坚持过程评价与目标评价相结合的原则,把工作记录和工作业绩作为评价的重要依据。
(三)考核标准
班主任考核成绩中,本班学生对班主任的测评占比为40%,二级学院对班主任的测评占比为40%,班级和学生获奖占比为20%
(四)考核等级
班主任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档。各二级学院考核优秀比例不超过10%,考核结果报学生处备案。
(五)考核组织
班主任工作考核由学生处和二级学院双重领导,由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组具体组织实施,每年6月份对班主任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考核。
(六)考核程序
1.班主任填写年度考核表,提交《学年工作总结》和《班主任工作手册》;班级提交《班团支部建设手册》以及各种获奖证书。
2.审阅《学年工作总结》、《班主任工作手册》、《班团支部建设手册》、《班主任进宿舍登记表》等工作资料。
3.汇总班级学生学习、获奖、违纪等班主任工作实绩资料并排序。
4.组织学生、二级学院领导班子、教师代表对班主任学年工作进行民主测评。
5.二级学院召开班主任考核小组会议,确定考核等级,进行公示。
6.学校审核各二级学院班主任考核资料,并在各二级学院推荐的基础上,评选校级优秀班主任。
六、完善班主任工作的激励机制
(一)经费支持
学校按照每班每月的固定标准,将班主任费全部下拨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可结合班主任考核工作,自主制定发放办法,并报学生处审批备案。
(二)奖惩办法
1.校级优秀班主任须从二级学院考核优秀的班主任中产生,市级优秀班主任的评选,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优先从校级优秀班主任中推荐。
2. 班主任工作考核不合格,不得继续从事班主任工作,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本意见由学生处、人事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北京印刷学院
 2014715
 
 
 
 
 
 
 
 
 
 
抄送: 学校党政领导。
北京印刷学院办公室                   2014716日印发